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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式热交换器使用304不锈钢无缝钢管

(1) 板式换热器满足国家标准《NB/T47004-2009》。板式热交换器

须由原厂装配及制造。整个板式热交换器

包括一个由低碳钢制成的框架,经由机械加工压铸成波纹形的金属传热板片,承托换热片的上下金属导杆,固定面板和活动背板及锁紧螺杆组成。金属换热板片与板片之边缘和两侧水路通道周边均须采用合适的橡胶垫片作密封。热交换器的各部件必须不含石棉物质。

(2) 金属换热板片须分别由顶部和底部的金属导杆吊挂和支承, 金属导杆须为高拉力钢棒并经电镀处理制成。

(3) 板式热交换器的设计须能保证低碳钢框架的任何部份,包括固定面板、活动背板、导杆及锁紧螺杆等,不会与流经板式热交换器两侧的换热介质有任何接触。

(4) 板式热交换器的换热功能除须按照设计要求选定外,仍需作足够的预留,在毋需对框架、导杆及锁紧螺杆作任何改动下可容许增添相等于原换热功能百份之二十的换热板片。制造商并须保证在供货后十五年内仍能供应有关规格的换热板片。

(5) 一次侧及二次侧的出/入水管接驳口须设在板式热交换器的同一侧。

19.3 框架使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1) 框架由低碳钢制成并可固定在一水平基础上。框架的设计应容许在板片锁紧螺杆松开时,能提供足够的空间供对所有的换热板片进行全面的维修和清洗。

(2) 设在固定压紧板面上的一次侧及二次侧出/入水接驳口,其内壁须附有橡胶衬里。而外侧配有供管道接驳和符合工作压力要求的法兰接口。如接驳口、框架及接驳管道采用不同金属时,则需提供隔离法兰,以避免因不同金属接触而产生电化腐蚀作用。

(3) 整个框架及其它部位均须由原厂作防锈处理,并外加两层经业主认可颜色的面漆。

(4) 换热板片锁紧螺杆须为高拉力钢并经电镀处理及外套胶管作保护,角孔出厂需设置保护板。

19.4换热板片

(1) 换热板片须为厚度不小于0.5 毫米的SUS304不锈钢管

,为一次冲压形成。

(2) 板片密封槽上不能有凿孔。

(3) 在每块换热板片的旁通口周围须提供二道密封垫片,用以隔绝两种换热介质。同时在最外层密封垫片上设有泄水孔,当第一道密封垫片发生泄漏时可将水排至换热器外,使维修人员及早察觉,以便进行维修检查。

(4) 分流区需确保流体以逆流式水流方向均匀通过整张板片,消除”死区”。

(5) 橡胶的密封垫片须按所依附的换热板片设计,须能整片固定及依附在换热板片上,以便于装卸。垫片材料用在低于120°C温度必须为丁腈橡胶优质原生橡胶,用在高于120°C温度必须为三元乙丙。

(6) 框架固定板、压紧板厚度不得低于国家标准《NB/T47004-2009》中附录的要求,并采用优质Q235-B普通碳素钢制造,并经喷丸除锈、喷漆、烘干等工艺处理。

(7) 焊接材料应符合GB/T 983 的规定。

(8) 板式换热器组装时,宜均匀对称地拧紧夹紧螺栓,以保持板片的平行状态。组装后,当夹紧尺寸L小于1000mm时,两压紧板间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2mm;当夹紧尺寸L大于或等于1000mm时,两夹紧板间的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夹紧尺寸L的3‰ ,且不大于4mm。

19.5额定压力

板式换热器组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是工作压力1.25倍,并出具报告。板式热交换器的额定压力1.6MPa。板式热交换器须按本技术要求在工厂和工地现场进行压力试验。

厂家需具有五年以上生产板换的经验,必须获得《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国家权威部门检验报告厂家;提供ISO9001质量

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

体系认证;需提供2006年(含)以来国内超高层项目应用的业绩、提供换热温差1 ℃项目应用的业绩和机场、铁路、港口、交通枢纽项目项目业绩。